她一手开车,一手管三个娃,交通事故发生了…
12月2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五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G72泉南高速柳州往南宁方向1453km+100m处,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为避让失控的小车导致车辆侧翻路面,事故造成小车上四名驾乘人员及半挂车驾驶员受伤。
民警第一时间通知120医护人员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检查,同时对单向车道进行安全布控,快速清理出2条车道供车辆行驶,并协调高速公路行政执法、养护、抢修等部门,用吊车将侧翻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扶正、把散落在路面的货物及车辆碎片清理,并现场电焊拆卸撞歪的指示牌。
清理现场
经过7小时的救援,单向四车道恢复畅通。
事后
民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询问
并查询路面监控还原事发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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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轿车驾驶员称,当日她驾驶桂K白色小轿车搭载其三个孩子上高速,行驶至事故路段时,车上的孩子闹事,她一手掌控方向盘,一手安定胡闹的孩子们,导致分心驾驶,车辆就在不经意间就跑偏了,加上采取措施不当,致使车辆与中央护栏发生剧烈撞击反弹,从第一行车道向右前方横跨多条行车道后最终停在应急车道上。
而此时,一辆苏C重型半挂牵引车在第四行车道上正常行驶,驾驶员为避免正面撞击小车,不得不采取往左打方向盘并急刹车,才导致整个车体往左侧翻,随后与中央防护栏及道路指示牌发生碰撞,车辆滑行数米后才停下。
路面监控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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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民警对现场调查取证及综合分析,依法认定小轿车驾驶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是造成事故的原因。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认定小轿车驾驶员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目前,经医院检查,小车内四名驾乘人员及半挂车驾驶员的伤势无大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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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五大队
值班编辑:寒寒